国内网站须履行到公安平台备案通知
 

尊敬的客户:

您好!

根据《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》(公安部令第33号)的第二十三条规定:违反本办

法第十一条、第十二条规定,不履行备案职责的,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或者停机整顿不超过六个月的处罚。

根据公安部的要求,所有在国内开办的网站必须到公安系统平台进行备案,公安备案平台网址为

http://www.beian.gov.cn请您尽快办理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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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61115